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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篇 阴阳系日月(2/2)

作者:佚名
以甲为左手之少阳,不合于数,何也?岐伯日此天地之阴阳也,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。且夫阴阳者,有名而无形,故数之可十,离之可百,散之可千,推之可万,此之谓也。

【提要】指出针刺的禁忌,即在十二个月中,都不宜针刺与它相配合的经脉。

【注释】[1]王,音义皆同旺。

【白话解】黄帝问怎样把经脉与十二个月的阴阳相配规律运用到治疗之中呢?岐伯答道在一年十二个月中,正月、二月和三月,人体的阳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少阳胆经、足太阳膀胱经和足阳明胃经,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。四月、五月和六月,人体的阳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右侧下肢的足阳明胃经,足太阳膀胱经,足少阳胆经,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。七月、八月和九月,人体的阴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少阴肾经、足太阴脾经和足厥阴肝经,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。十月、十一月和十二月,人体的阴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厥阴肝经、足太阴脾经和足少阴肾经,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。

黄帝问在五行归类中,方位的东方和天干中的甲、乙都属木,木气旺于春季,在五色中主青色,在五脏中主肝脏,隶属肝的经脉是足厥阴肝经,现在却把甲配属身体左侧上肢的手少阳三焦经,不符合天干配属五行的规律,这是为什么呢?岐伯答道这里所讲的,是根据自然界阴阳变化的规律来配合天干地支的,用来说明十二经脉的阴阳属性,不是按照四季的次序和五行属性来配合天干地支的。此外,阴阳是一个抽象概念,而不是一种具体事物,所以它的运用非常广泛,同一个阴阳可以指一种事物,也可以扩展到十种、百种、千种、万种乃至无数的事物。出现上述情况,就是因为这个道理。

【按语】本段提醒人们在针刺治疗时,既要考虑具体的病证,又要因时制宜,注意在不同的时间内人体经脉气血衰旺的情况。后世的子午流注针法即反映了这一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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